雍文医嘉易医药大健康|医药大健康行业应关注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重点解读(上)
2025-08-04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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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全文共计二十一条,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据发布会信息,该司法解释坚持稳就业优先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用人单位发展相结合、坚持公平性与差别化相结合的理念。回应了竞业限制、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纠纷等实践中劳动争议热点问题。新的司法解释既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指挥棒,也是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的指南针。

根据为医药大健康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笔者认为,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中至少有七方面内容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及医康养机构密切相关,也是频发争议之处,建议予以重点关注。因篇幅所限,笔者将分两次介绍和解读。

一、混同用工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规则

有些公司出于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多家关联公司,有的业务由A公司去承揽,有的业务由B公司去承揽,实际做事的是同一批员工,有可能就存在A、B公司混同用工情况。那么到底应由哪个公司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呢?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被多个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交替或者同时用工,如果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按书面合同认定。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并且,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又有混同用工事实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被提供劳动的全部关联单位对于给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承担共同责任。除非关联单位之间依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作出约定且经劳动者同意,此种情况下,关联单位可以不承担共同责任。

因此,今后公司再有混同用工情况,如果有投标、贷款需要的关联公司不想成为共同被申请人(被告),那么应由公司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即便有关联公司用工事实,也是由劳动合同甲方作为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履行主体,以避免“一案横扫千军”。

二、限制“未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适用范围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一项非常重的惩罚。相关法律实施以来,实践中出现了个别劳动者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再主张二倍工资,损害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等现象。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六、七、八、九条用四个条文的篇幅,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进行了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 用人单位能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资: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订立的;

(二)因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至少第(二)项内容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资。

2. 以下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二倍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

(三)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任期未届满的。

3.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即便未签劳动合同,单位也不支付二倍工资。此处视为情形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所支持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为一年。

因此,今后用人单位除了继续严格把握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原则以外,对于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定要留有证据,譬如书面通知、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很有可能据此免除二倍工资支付责任。

三、明确了一些特殊情形属于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些企业对于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有顾虑,想方设法回避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大可不必,按照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的权益规定无本质区别,反倒容易弄巧成拙,产生其他违法行为。为了稳定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确了以下四种情形,属于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延长期限届满的;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续延期限届满的;

(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变换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但继续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合同期限届满的;

(四)以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规避行为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因此,今后公司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持应签尽签态度,约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变换签约单位主体等方法均不再管用,诚实守信是降低法律风险的最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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