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文说案|李丽律师团队以“四维尽责”为核心,高效破解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
2025-12-30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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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某公园游客溺亡引发的索赔案中,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丽律师团队代理公园管理处应诉,通过现场勘查提出公园设施合规、已尽警示巡查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抗辩意见,获法院采纳并仅判承担10%责任。该案终审后,李丽律师团队创新总结出涵盖设备标准、危险预防等四类抗辩策略,为公园日常风险管理提供系统模板,助力提升行业纠纷应对能力。

一、 案情回顾

W先生于2024年1月某日下午进入公园,次日早被保洁人员发现溺亡于公园小湖中。其配偶L女士于2024年9月将该公园管理处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二百二十余万元。

李丽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和证据搜集。事发时天气寒冷,事发地无监控。李丽律师团队结合现场情况提出以下抗辩意见:

1. 该景点现有状况不违反法律及建设标准规定。为保持游览属性,原告主张湖面应加装围栏已超出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界限。

2. 公园已尽危险预防义务,包括竖立警示牌、白天有专岗专人值守、夜晚有保安人员巡视。当夜保安人员未收到任何求助信息。事发地距离主路路灯约50米,如果游客正常沿主路出园,不会误入湖中。

3. 公园已尽危险消除义务,即考虑到冬季可能结薄冰,安排人员早、晚破冰,已充分提示游客不要误入。

4. 公园已尽损害救助义务,及时报警并协助现场处理。

5. 本次事件应发生于该公园闭园期间,该公园已多次广播静园,当事人应当为自身行为负责。

二、 案件结果

本案法官基本采信了李丽律师意见,酌定公园管理处承担10%责任,最终判令该公园管理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二十一万余元。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案件启示及应对举措

北京的公园游客众多,游客诉公园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屡见不鲜。公园应如何应对长期以来并无相应策略。近年来李丽律师团队代理多家公园应诉,积累丰富经验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创新性的以“四维尽责”为核心,总结出公园应对此类案件的抗辩理由和证据搜集模板:

1. 设备设施已达到标准——如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标准、善良管理人标准等;

2. 已履行危险预防义务——如安全提醒、告知、须知、广播、大屏幕、签署协议等;

3. 已履行危险消除义务——如路面有坑及时填平、路面有冰雪及时清理等;

4. 已履行损害救助义务——如拨打急救电话、报警电话、送医、垫付医药费、沟通等。

李丽律师通过讲座、文章等多种形式,向公园管理部门介绍相关知识,将风险防范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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